【《华人报》讯】 4月26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如论讲堂内外人头攒动,在众多媒体记者的包围中,慷慨的慈善家们登台亮相。 善行天下———2007年中国慈善排行榜发布会,在这里拉开帷幕。榜单显示,在2006年,222家企业的捐赠总额为20.7236亿元,平均捐赠936万元;174位慈善家个人捐款总额为19.1亿元,而且不含物品捐赠,平均捐赠1099万元。黄如论以捐赠总额1.98亿元,夺得“首善”之位。据统计,黄如论历年累计捐赠总额达到8.7亿元。 奖杯、鲜花、赞词、领奖台上的绚丽色彩,所有这些为慈善家们营造了一种享受至高荣誉的氛围,然而荣誉背后,在他们实现“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理想之中,又有着多少难言之隐? 中华慈善总会统计,目前每年收到的捐赠大约75%来自国外,15%来自中国的富人,10%来自平民百姓。一份慈善公益组织的专项调查显示,全国上千万家企业里,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超过10万家,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慈善捐赠。据介绍,美国的慈善捐赠10%来自企业,5%来自大型基金会,85%来自全国民众。2003年,美国个人捐赠达2410亿美元,人均捐款460美元,占当年人均GDP的2.17%,志愿服务参与率为全国人口的44%。 与国外相比,我国的慈善事业在普及性上还有较大差距。资料显示,我国人均捐献款一度仅为0.92元,不足人均GDP的0.02%,志愿服务参与率仅为全国人口的3%。 除了慈善家们的难言之隐,中国的慈善事业又为何步履蹒跚? 本报(法制日报)记者在2007年中国慈善排行榜发布之际,在发布会现场直接或者间接地采访了部分慈善家,通过他们的为善经历,向大家讲述存在于中国慈善事业之中的怪现象。 怜悯不应是慈善的思想主流 本次慈善排行榜新闻发布会,黄如论没有到场,但是他的儿子黄涛来了。这似乎带来了一种新的讯息:子承父业,不仅仅是企业,还有他们的慈善事业。 “对于个人而言,金钱只是一个符号,再多的钱也是一样。”作为座右铭,黄如论一直信守着这样的散财哲理。 出生在福建农村的黄如论,自小由奶奶带大,生活贫苦。但在这样的贫苦生活中,他跟奶奶学会了做人的基本道理:“不要骗人、害人、欺人、诈人”、“慈悲为本”。 “我是农民的儿子,”黄如论对自己曾经的艰辛生活念念不忘,“从小在农村长大。农村很苦。我们从低层走到高层,知道低层的痛苦。今天事业有所成功,对这些人就更加同情,很简单”。 据说,黄如论小的时候,村子里有一位老者,经常给他讲三国故事,对他影响很大,因此,后来他把老者的儿子培养成了公司里的一个总经理。“饮水思源,以德报德,别人支持我一,我支持他十。不报答,那成了什么人啊?” 2005年,黄如论回到家乡福建,听说福建古田县有一个农民因为穷困看不起病,产生了异化心理,拿着炸药坐到公交车上,爆炸了。“我的家乡还有这么穷的人,我拿出1个亿来建立福建省江夏百姓医疗互助基金。” 对境遇远不如自己的人的同情,是目前很多企业家做慈善的初衷。 感动、同情、怜悯,成了很多企业家从事慈善的主要动因。 专家分析,这样的慈善心态不是不可取,而是说明我国的慈善事业还处在原始阶段,出于同情感动的慈善行为,随意性很强,会造成慈善事业的不稳定性。 学者杨团分析说,100多年前,欧美国家的富豪一开始采用慈善信托的方式,即委托信得过的人向慈善机构捐赠。后来,一批受慈善思想影响的工业巨头创造一种公司形式的慈善基金会,1910年,洛克菲勒基金会成立,次年,卡内基基金会成立。之后,美国人的这一组织创新被全球的富豪们效法,现代基金会现在遍布全球。仅在20世纪的美国,不到100年间,它就从几个发展到4万个。这标志着慈善从传统方式走向现代。 我国慈善事业应当逐渐走向这个方向,用制度来管理慈善捐赠,怜悯不应成为这项事业的思想主流。 丧失诚信,慈善的绊脚石 名列本次排行榜第35位的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最近遇到了麻烦。 3月30日,在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成立大会上,吉利控股集团捐助了5000万元,寻访1000名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资助他们完成大学学业。为了使用好这5000万元,吉利控股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受助对象的确认工作,将主要由吉利集团操作,为此还专门成立班子,除了捐助5000万元外,还准备花费更多的金钱和精力,到全国各地寻找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寒学子。 因为他们上过当:“穷孩子”摇身一变,原来是当地领导之子。 2001年,李书福要求北京吉利大学创办宏志班,免费供读贫困学子。这个班级招收的对象是延安、遵义等革命老区的贫寒学子,学校免除全部学费和住宿费。第一届招收30多人。 对当地有关部门送来的学生,北京吉利大学并未怀疑,也未到学生家庭核实。“有相关部门公章,应该没问题的。”结果,虽然学生中大部分符合要求,但也有一些人并不贫寒。有些学生学习不刻苦,却穿着奇装异服,配备手机,出手阔绰。吉利控股集团副总裁、北京吉利大学校长罗晓明说,贫困原因有几种,有懒惰致贫的、有因病致贫的。而前者,并不是吉利要资助的对象。更有甚者,有的学生竟然是当地某领导的子女。 2005年,李书福出资210万元,设立“未来人才基金”,定向资助100名家境贫寒、无力求学的学生。为了找到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浙江吉利技师学院副院长席德尧说,他们总共花费近10万元,其中包括广告、差旅等费用。 黄如论对这种现象也有同感,最近,他回到家乡,老乡问他能不能拿几百万出来助教,因为很多学习很好的孩子上不起大学。黄如论的想法是:“如果我要做,我就登报纸,发布我要在福建省帮助多少个学生,大家来报名。然后我去调查,你是不是真的很穷上不起大学,把钱真正落实到需要的人身上。” 诚信问题成了慈善事业的一个绊脚石。但说到底,这种现象还是因为慈善机制出了问题,因为机制的缺失,慈善家们不敢将钱放给一些慈善机构;因为机制的缺失,出现骗取善款的行为;因为机制的缺失,慈善家们除了慈善捐款外,还要额外地付出。 伪慈善,拿什么来约束 机制的缺失,对于善款的接收者而言,可能会出现欺诈,而对于作出慈善行为的人来讲,也同样会造成欺诈,造成伪慈善。 曾经被誉为“中国母亲”的胡曼莉就出事了。 她是中华绿荫儿童村的创始者,因抚养数百名孤儿而闻名。1999年,她在美国慈善机构“妈妈联谊会”会长张春华的许可下,以代理人身份来到云南丽江,建设当地的孤儿学校。但孤儿学校的管理及对慈善捐款的使用,被张春华及外界多次质疑。 日前,这项质疑有了结果。 1999年美国妈妈联谊会捐给丽江妈妈联谊会35万美元,就是这笔款项引起了张春华的怀疑:这笔钱是美国妈妈联谊会帮助胡曼莉成立丽江妈妈联谊会和孤儿学校时打到中国的。当时美元的银行汇率是8.3,胡曼莉兑的汇率却是8.1,而且没有向张春华提供美元兑人民币的水单。张春华怀疑胡是在黑市中兑换的,且截获差价作为私利。 从此张春华便开始了不断的举报与揭发。 2006年年底,丽江市政府的一项审计报告出炉。这次审计的范围包括1999年7月丽江孤儿学校成立后至2006年8月31日的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表明:胡曼莉把约33万元社会捐款说成是自己的个人捐款,不据实列出开支的数额亦达33万元;在孤儿个人账户上仅凭存折复印件提取的资金近10万元;在支出中应按固定资产核算而未核算的资金达43万余元;胡曼莉对十余名孤儿投了28万余元的商业保险,作为学校的一次性支出,在财务上却隐瞒了分红,也隐瞒了五年后可以全额返还的事实;电脑服务部的数年收入也没有入账。在没有合法票据的情况下,孤儿学校凭一般通用收据、付款证明单、商品调拨单等票据支出的金额达42万余元。 除了胡曼莉事件,其他伪慈善事件也频频见诸报端: 2003年1月12日上午,太子奶集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捐赠仪式,宣布向“希望工程”和“母亲健康快车”项目各捐款100万元。可截至当年8月,该集团的慈善捐赠依然没兑现,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愤而将之告上法庭。而该集团旗下的北京太子童装有限公司同时承诺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捐赠的100万元,也只到账20万元首期款,其余80万仍不见踪影。 2004年7月《华西都市报》报道了当年6月11日在四川成都举办的一场大型慈善义演中,部分演职员竟然收取出场费事实。 中华慈善总会理事章立凡说,良好的民间慈善需要有三个层面的土壤,法律、道德和文化。而慈善文化其实是慈善最内核的东西,张春华所称的慈善之心,正是一种可资吸纳的慈善文化。这种文化在中国刚刚起步的民间慈善中还比较缺乏。 纳税包袱何时解除 全国人大代表、茂名市工商联会长倪乐,在3月9日参加“两会”审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小组讨论上,讲述了一件让他尴尬又生气的事: “曾经在一次水灾后,我给某山区捐了100万元,结果要征收17%的纯利税、33%的企业所得税,而因是以我个人名义捐赠的,还要交个人所得税,最后交了共60多万元税,等于我一共捐赠了160多万元!” “这样做善事,问你干不干?!”倪乐说,捐款还要交税,严重挫伤了善心人的积极性。 据介绍,目前在我国,只有捐款到由国家民政局设立的宋庆龄基金会、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机构三大单位,才可获取捐款额的发票,凭发票可免交税。此外,其他类型的捐款都要交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项规定让很多慈善家感到高兴,但他们也很疑惑:“什么样的捐赠才叫‘公益性捐赠’?这个名词,并没有清楚的法律解释。” “中国目前的慈善运作很不规范。我做了十几年慈善,有的直接捐给当地政府或个人,有的通过慈善机构。国家对于直接捐赠没有免税政策。为什么企业家对慈善不积极,这是一个原因。”黄如论也有同感。
附:“有关专家认为:我国慈善事业的瓶颈在于立法缺失 “一直以中国公益乐观派自居的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感到忧虑,而且是非常地担忧。你看看近期的一连串新闻报 道:福建的一个非营利组织评奖时,被媒体披露不管企业实际情况,只管收钱,造成恶劣影响;一度被视为公益楷模、中国妈妈胡曼莉,在云南丽江民族孤儿院管理上,被审查出有大量经济问题嫌疑;被视为中国明星投入公益慈善典范的李亚鹏、王菲夫妇,在其嫣然基金管理上,被宋祖德炮轰,被宋认为有资金挪用……这一系列新闻报道后的可怕后果:就是中国的公益组织将会更加如履薄冰,中国公益慈善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 作为2007年中国慈善排行榜把关人,公益时报总编辑刘佑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存在于慈善领域内的怪现象以及相关法律的缺失,深表遗憾。 迟迟不能出台的慈善事业促进法 据介绍,早在2006年年初,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就表示,《慈善事业促进法》已列入国务院今年的立法工作和明年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安排,目前正处于起草阶段。 而在2007年全国“两会”结束后,从目前全国人大的立法日程上看,这部法律并没有在考虑之中。 我国目前的慈善立法相对滞后,目前只有《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等六七部法律法规。 1999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的有关政策法规中也规定了向慈善事业捐献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等。然而,由于在计划经济时代,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等基本上都由政府和国有单位包揽,直到上个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上才出现了许多自愿救助的个人和群体。因此,目前我国的慈善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还很不适应。 公益事业、慈善事业是一个志愿事业,离不开健全的法律环境,同时,新型的公益事业在目的、意义、组织形式等方面都与以往有所不同。这一切都对法律法规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就目前来看,法规政策的滞后已经构成了制约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障碍。 全国政协委员杨澜曾经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快中国慈善立法进程”的建议案,在这份建议案中,她提到: 我国目前的慈善主体不明确,慈善机构体制和管理落后:目前合法的慈善机构都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登记注册要挂靠一个业务主管单位,而这些主管单位基本上是政府部门或政府授权的组织。这使得慈善机构在法律和行政体系中层次都不高。政府依旧在慈善事业中扮演着主要角色,政府办慈善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不仅大大阻碍了慈善机构的建立和准入,使得慈善机构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慈善救助所需;而且造成慈善机构权责不清,效率低下。 对于善款的分配和用途,缺乏有效的监督和信息查询系统。善款的来源、运用和去向等信息不透明,导致慈善机构和捐助活动的公信力不足。 在全球化的今天,国际间的人道主义捐赠、援助成为国际关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公益捐助、慈善事业的意义不仅在于帮助具体的被扶助对象渡过难关,在国家强调努力创建和谐社会的形势下,公益事业无疑对和谐、稳定社会的形成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人们期待着这部法律的早日出台。 期待《公益事业组织法》早日被提上日程 刘佑平认为,对于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法律政策环境而言,现有法律、政策尚不足以规范和保护慈善事业的发展,迄今我国尚没有针对性、特定性的专门规范慈善(公益)组织的实体内容的法律与法规条款,包括对慈善组织的性质定位、慈善事业运行的政策规范、监督机制及机构的活动领域(如募捐善款、救助项目开发等)等方面,都缺乏完善、系统的法规政策规范。 即使是已经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亦因缺乏具体的、可供操作的配套政策而难以落实,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联合下发文件,对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减免税收政策作出了规定,但到底如何操作却没有更加具体的依据。 另外,目前我国慈善组织仍带有某些自由发展或过分依附政府的倾向,很多慈善机构的建设并不完善,甚至有些慈善组织形同虚设,难以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应有的作用。 中国的非营利组织,在民政部正式注册的就有34万多家,据专家的估计,没有民政部正式注册,而是采取在工商部门注册或者干脆不注册的则有10倍于此,即全国有实际的非营利组织400万家左右。如果一个组织按10个人算,就有4000万人从事中国的非营利事业。如果一个组织一年的公益资产是10万元,那全国每年的公益资产就是400个亿。 “请问,一个4000万人每年400个亿的领域,怎么能够不考虑其法律地位即身份问题呢?”刘佑平分析,非营利组织的双重管理结构,成为制约中国公益组织发展的瓶颈,这已是业内专家的共同认识。而这导致的结果就是,数百万家公益组织或者非营利组织,一直处于法律上的尴尬地位,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都还是“非法组织”。 “组织地位没有解决,是导致公益事业发展不快的最大原因。”(记者 张有义)
中国慈善现象调查 据介绍,目前在我国,只有捐款到由国家民政局设立的宋庆龄基金会、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机构三大单位,才可获取捐款额的发票,凭发票可免交税。此外,其他类型的捐款都要交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项规定让很多慈善家感到高兴,但他们也很疑惑:“什么样的捐赠才叫‘公益性捐赠’?这个名词,并没有清楚的法律解释。” “中国目前的慈善运作很不规范。我做了十几年慈善,有的直接捐给当地政府或个人,有的通过慈善机构。国家对于直接捐赠没有免税政策。为什么企业家对慈善不积极,这是一个原因。”黄如论也有同感。 作为慈善事业的助推器的慈善榜单有望合三为一 对于众多慈善家来讲,他们目前有三个榜单可供竞争:一个是民政部指导、公益时报编制的中国慈善排行榜;一个是胡润的慈善排行榜;还有一个是福布斯。 4月24日,公益时报总编辑刘佑平向透露,日前,胡润曾经找到他们,表示明年有可能不再编发慈善排行榜,希望能够与公益时报合作。福布斯也有类似表示,认为中国只需要一个慈善排行榜。
慈善事业亟须突破“最后一公里”瓶颈 “最后一公里”是指慈善事业的最后环节,也就是慈善事业的具体运作项目。突破“最后一公里”瓶颈,不是建立更多的硬件设施,而是要构建完善的软件管理,修补税收、审计等相关法律的漏洞。只有这样,才能加快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官方审计揭示胡曼莉慈善敛财真相,催生慈善规范。胡曼莉,这位一度被视为中国民间慈善象征的中年女人,因其献身孤儿事业的形象而在中央电视台的公益广告上被称为“中国母亲”。但这个形象在7年前被委托胡曼莉创办丽江孤儿学校的“美国妈妈”张春华推倒了。胡曼莉在两份审计报告中做了手脚,“仅仅是目前审计出来的问题就已经够严重了”。(《南方周末》4月12日)
慈善事业需要重构诚信基础 发展慈善事业有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就是诚信,而这一点恰是制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瓶颈。截至2004年底,我国慈善机构获得的捐助总额大约50亿元人民币,仅相当于中国2004年GDP的0.05%,而在美国这一比例占到2.1%;中国私人捐赠每年10亿元人民币,而2003年美国私人捐款就达2410亿美元,我们与美国存在着7000倍的差距。 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乘数效应”,它能够通过连锁反应发展壮大,激发社会的爱心,通过爱的力量改变弱势者的生活境况。反过来,如果慈善事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问题———尤其是与诚信有关的问题,也会产生相反的“乘数效应”,抑制人们的爱心,制约慈善事业的发展。
把慈善当成一种责任 慈善事业被经济学家称作“社会的第三次分配”。目前我国尚有较多的贫困人口,加之近年来出现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家庭保障功能弱化现象等,无形中让慈善事业肩负了更多的责任。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慈善事业还处于初级阶段。比如很多人对慈善事业所知甚少,对慈善组织了解不多,更不要说熟悉参与慈善事业或慈善活动的方式与途径。
来源:来源:中国《法制日报》张有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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