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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中非希望工程”是行善还是敛财?

发布日期:11-08-21 13:47:45         来源:      作者:

      编者按面对“公募基金会+私企”的怪胎,公众的诸多疑问再正常不过。如果慈善主体不行善,行善主体又不管钱,谁能保证利益不会私下勾兑,善念不会受到利益的冲刷呢?

      【华人国际新闻出版集团《华人报》讯】   近日,由“世界杰出华商协会”运作的“中非希望工程”一下子风生水起,但又显得迷雾重重。

      对于“中非希望工程”,引起的风波恐怕不是因“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实际上是“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有限公司”的遮掩,这种官商不分的现象,在现实下,只是操作层面上的不同而已,要赚大钱,早已不是“无奸不商”,而是“无官不商”。对此引起的民愤,仅限于他们利用人们的善心圈钱,如果用商业手段赚钱,老百姓已经司空见惯了。而“中非希望工程”,在尚有不少落后地区孩子没学上的国情之下,对照起北京关闭打工子弟学校来看,为非洲捐建1000所希望小学,则不免令人生出“宁予友邦,不予家人”的慨叹。

      值得注意的是,公益组织是否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善款又究竟流向何处?会否以慈善之名牟利?

      公开资料显示,该慈善项目由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和青基会共同发起,前者属于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早已因希望工程名声在外,而后者听起来也像一个公益组织。

      然而事实是,该协会在香港注册名称为“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有限公司”,但在其官网及社会活动中始终没有出现“有限公司”字样。对“公司”二字的讳莫如深,显然是考虑到了公益性与盈利性两者之间的排斥关系,可青基会负责人却对此不以为然,称“是企业还是社团不重要”。

      真的不重要吗?郭美美事件引发的系列丑闻中,哪一个环节看不到商业机构试图盈利的魅影,又有哪一个不是信誓旦旦地打着公益的幌子最终唱歪了经?按照青基会负责人的解释,“将捐赠资金的10%用作项目服务和管理及行政费用”是合理合法的,即使如此可能在初期还不够用。这当然是可能的,如果初期捐赠数目较低,恐怕连飞机票都不够,可要是捐赠额果真能达到建设1000所希望小学的标准呢?以每所小学需150万元计,管理费用将高达1.5亿元,有了盈余又怎么办?会分成吗?

      面对公众疑问,青基会称,该项目目前未向社会公众进行劝募,所有捐款均来源于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会员的定向捐赠。言外之意是什么——没收你们的钱,你们瞎操什么心?按照青基会的解释,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扮演的角色只是个劝募者,捐来的钱还是由青基会负责。如此说来,该协会就是个义务打工的,这和红十字会和商红会等机构的运作套路没什么两样。我们不禁要问,连劝募环节都省了,具体运作管理又是由企业家及其子女担任的主席、共同主席和执行主席等人完成,你是个干嘛的?靠一个牌子和一纸授权就把事儿给干了,慈善莫非如此简单?

      事实上,慈善不仅需要品牌和公信才能生存,更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聘请专业的人员才能完成,给捐赠者一个满意的交代,所谓10%的管理费就用在这里。然而近期红十字会等公募慈善机构所爆出的系列丑闻表明,长久以来,他们对此既没有动力,更缺乏能力,而总是想着凭借商业机构的力量“一举两得”,天下哪有这等好事!

       共募基金会的任何举动,理应受到全社会的监督。在美国,公募性质的基金会进展总数的1%左右,绝大多数都是慈善机构都由私人基金会、家族基金会和企业基金会组成,他们才是慈善的主体。类似“中非希望工程”这类向特定目标劝募、又投向特定目标的项目,本就应以非公募基金会的形式运作,主要接受捐赠人的监督,并对其负责。

      此外,有网友将此次事件与“郭美美事件”进行类比,并形象的将两起事件中的新闻人物进行了类比:郭美美=卢星宇,王军=卢俊卿,中红博爱=天九儒商,红十字会=青基会。

      所以说,面对“公募基金会+私企”的怪胎,公众的诸多疑问再正常不过。如果慈善主体不行善,行善主体又不管钱,谁能保证利益不会私下勾兑,善念不会受到利益的冲刷呢?

      从目前媒体揭露出来的惊天黑幕和卢俊卿的种种谎言来看,这个由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公司老板、天九儒商集团董事局主席卢俊卿一手策划操作“中非希望工程”不过是在玩一个空手套白狼的把戏,是以“慈善”之名行“敛财”之实!

      来源:余胜海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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